“网游宵禁”初衷很好 然而实行起来难上加难

2017-01-20 485
2017年1月6日,国家法制办公布了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(送审稿)》(以下简称“送审稿”)全文,向社会征求意见。
送审稿共有6章、36条,包括总则、网络信息内容建设、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障、预防和干预、法律责任、附则等,针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亟需解决的上网权利保障、网上内容管理、网络防沉迷、个人信息保护、防范网络欺凌等问题,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,对于完善我国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体系有着重要意义。
在送审稿规定的诸多内容中,有一项制度引发了不小的讨论。送审稿第23条规定,“禁止未成年人在每日的0:00至8:00期间使用网络游戏服务”,被不少人士称之为“网游宵禁”条款。
在专家看来,这项制度的设定,对于加强未成年人管控游戏时间、防止游戏沉迷而言,是一个美好的憧憬;然而制度的切实落地,还得依赖于网游实名注册、未成年人身份识别等相关制度的有效实施,否则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。
数据显示:截至2016年6月,我国网民规模达7.1亿,其中青少年网民(19岁以下)约占全体网民的23%,达1.6亿。而据调查,有90.1%的未成年人使用互联网,未成年人逐渐成为网民主力军,深受网络影响。
而如何防范部分未成年人沉迷网络,一直都是重点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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